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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学校管理制度
2024-06-18 15:11:43 浏览次数:309

1.孕妇学校由公共卫生科负责监管。

2.孕妇学校设置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负责对每位授课老师的授课课件进行审核和把关,督促授课老师至少每季度对授课课件进行更新和完善,每月对老师的授课效果进行评价,不断提升。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了解孕妇对母乳喂养、自然分娩等相关知识知晓率,确保达到90%以上,健康行为的形成率、健康活动的参与率逐年上升。

3.孕妇学校的兼职教师应经过院内选拔产生,兼职教师原则上由临床医护人员担任。

4.公共卫生科适时组织兼职教师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升教学水平。

5.课程设置应符合三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孕妇学校标准要求。

6.课程安排应相对固定,授课内容安排要合理,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课堂上多采取互动方式和案例讲解,通俗易懂。授课题目尽可能细节化、科普化和通俗易懂,让老百姓感兴趣。 

7.各种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及时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