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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24-06-25 09:11:53 浏览次数:1555

为及时发现、有效控制突发性传染病,规范突发性传染病发生后的报告、诊治、调查和控制等应急技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时间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1、成立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分管院长任组长,成员由公共卫生科、医务科、门诊部、护理部、感染管理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临床科室负责人组成。

组  长: 张建英

副组长: 邓玉芝

成  员: 姜雪芹  高才华  翟振海  戚琳玉  毕天虹 宋晓辉  秦玉静  董崇海  徐伟刚  郭志丽  杨成林  唐翠燕  王蓉华      刘本波      王佳

2、领导小组职责:领导全院传染病应急处理工作;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制定、部署传染病应急各项工作;宣布启动、终止应急预案;并向有关上级部门报告重大传染病应急处评估、总结报告。对本院发生的重大传染病进行诊断、救治;必要时可通过医院邀请外院专家会诊,协助救治。所做出的临床诊断需报告领导小组,经同意后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公共卫生科职责:负责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根据领导小组做出的决定,在规定时间内报告。甲类及乙类中按甲类管理的疾病在2小时内上报卫生行政部门、疾控部门;乙类、丙类在24小时内上报。并做好相关健康教育工作。

医务科职责:负责医疗救治,人员配备工作,积极实施传染病患者的医疗救治工作。开展临床医生的业务培训工作;做好传染病防治的技术储备工作。

护理部职责:做好人员安排,落实领导小组做出的各项应急措施,积极配合专家组开展传染病患者的救治工作,开展护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感染管理科职责:负责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指导业务科室开展消毒隔离与个人防护工作,督查相关措施落实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提出有关措施整改意见,经同意后下达相关部门。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在我院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突发性传染病是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病人或死亡病例,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发病率水平的情况。包括以下情况:

(1)发生霍乱疫情及暴发疫情;

(2)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多例死亡;

(3)发生罕见或已消灭的传染病;

(4)发生新发传染病的疑似病例;

(5)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传染病疫情,以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规定的疫情。

三、应急处置流程

1、医务人员接诊具有上述相似临床症状的突发性传染病患者时要立即报告公共卫生科。

2、公共卫生科立即报告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调查属实后,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卫生行政部门、环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进行网络直报。

3、同时向有关科室通报情况,督促相关科室迅速进入应急状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指导医护人员及时采集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送到检验科进行检验,同时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4、对住院病人要定期了解病情、掌握病人治疗动态,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分管院长汇报。要指导医护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或消毒隔离工作,避免发生院内交叉感染。一旦确诊某种传染病时,及时同传染病医院联系,按转院程序将病人转移到传染病医院治疗。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