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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烟医院建设及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卫健委国卫规划函〔2020〕30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市威爱卫办发〔2020〕5号《关于印发2020年威海市无烟单位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在全院进一步开展全面戒烟活动,禁止医务人员、就诊病人及陪同人员在医疗公共场所吸烟,倡导医务人员率先戒烟,创建“山东省无烟单位”,经院委会研究决定,并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无烟医院活动,提高医务人员控烟知识,降低医院职工吸烟率,增强医务人员控烟意识,帮助吸烟者戒烟,达到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要求,逐步实现人人自觉戒烟、医院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无烟的目标。
二、总体要求
在医院内所有诊疗场所、办公室和会议室等室内、室外区域禁止吸烟,全面禁烟并设立醒目的禁烟标识。
三、具体实施方案
1.广泛宣传:利用医院网站、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医院简讯》和新闻媒体等对吸烟的危害、戒烟的益处、如何戒烟等内容进行广泛的宣传。(总务科牵头,宣教科参与)
2.张贴宣传画和禁烟标识,制作控烟宣传栏。(总务科牵头,宣教科、门诊部参与)
3.控烟培训:开办控烟知识讲座等系列控烟活动,加强和促进医务人员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医务科牵头,护理部、宣教科参与)
4.设立控烟告示牌:告知医院职工、患者和家属及来访者禁止在医院吸烟,不向医生敬烟。(总务科、医务科、护理部牵头,全院各科室参与)
5.在医院内所有诊疗区域、办公室、公共场所等区域禁止吸烟。(总务科、安管办牵头,全院各科室参与)
6.全院职工都有宣传吸烟有害健康和劝阻吸烟者的责任和义务,医务人员在患者入院时须向患者及其陪同人员告知医院为无烟医疗卫生单位,全院禁止吸烟,各科室主任(护士长)为本部门控烟责任人及监督员(医务科、护理部牵头,全院各科室)
7.控烟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的方式监督各部门开展禁烟情况,对违反规定的科室和个人按照《无烟医院管理制度》进行处罚,违反规定两次以上取消所在科室年终评优选先资格,对控烟工作积极的科室在季度末卫生检查中进行加分及通报表扬并按照规定进行奖惩。(总务科牵头,财务科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