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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依据
《威海市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威卫基妇【2009】52号)、2019年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工作的通知》。
二、项目实施对象
准备怀孕的农村生育妇女
三、 实施流程
(一)叶酸招标采购。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年度叶酸需求量,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集中招标采购。招标采购的叶酸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国药准字号、剂型为0.4毫克叶酸片、生产厂家必须具备GMP资质、所购叶酸片需提供保险服务。
(二)叶酸组织分发。各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结合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期保等多种途径,按项目管理工作规范及流程组织辖区妇幼保健院及乡镇卫生院开展叶酸发放和管理。发放叶酸时,根据具体情况,按每人每天1片(0.4毫克),一次性向准备怀孕的妇女发放足量叶本,并将发放情况按户籍反馈至镇计生办或镇卫生院。
(三)叶酸随访管理。乡村医生、村级计生主任对领取叶酸的妇女,利用各种方式了解并填写《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叶酸服用情况表》,记录领叶酸的时间、数量以及相关信息;对领取叶酸的妇女每月至少进行1次随访,督促按时服用,将服用情况进行登记。如果妇女服用叶酸6个月仍未怀孕,应指导其在医生指导下自行购买继续增补叶酸。高危待孕妇女的叶酸发放与管理由所在镇卫生院负责,按每人每天服用4毫克剂量向高危待孕妇女发放叶酸,保证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的服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