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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2022-09-21 14:38:40 浏览次数:1847

一、文件依据

《关于印发<威海市婚-孕前优生免费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威卫基妇﹝2014﹞11号)。

二、实施单位

环翠区、高技区、经技区、临港区-孕前优生检查工作由环翠区妇幼保健院承担;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的婚-孕前优生检查工作由辖区妇幼保健院承担。

             三、适用范围

(一)符合婚姻登记条例,任一方为威海市户籍的拟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

(二)符合生育政策,任一方为威海市户籍的计划怀孕的夫妇;

(三)在威海居住半年以上的,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非威海户籍夫妇。

四、服务流程

(一)自愿进行婚检的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前,持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辖区妇幼保健院核实信息,签署知情同意书,接受免费服务。

(二)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夫妇携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到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核实信息,签署知情同意书,接受免费服务。

五、资金标准

-孕前优生检查补助标准为350元/对,婚前检查补助标准为110元/对,孕前优生检查补助标准为240元/对,补助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2:8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