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威海市妇幼保健院 | 急诊电话:5271299 咨询热线(工作日):5271700 行政值班(节假日、夜间):5271200 母乳喂养热线:5273700 行风监督:5271207 |
1.掌握全市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群体健康的主要因素,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全市妇幼健康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
2.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进行检查、考核与评价。
3.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全市妇幼保健网络建设,定期组织召开市级妇幼保健业务培训及工作例会,推广妇幼健康适宜技术。
4.负责全市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健康服务等信息的收集、统计、质量控制和汇总收报等工作。
5.及时组织市级孕产妇死亡评审,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市级新生儿死亡评审、危重孕产妇评审,提升辖区产儿科综合救治能力。
6.加强对全市妇幼健康服务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指导与管理,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督导考核。
7.加强对全市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定期组织召开市级培训,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办证规范。
8.负责指导和开展全市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9.对辖区托幼、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开展评价及监督检查、业务指导与业务培训工作。
10.完成各级政府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达的指点令性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