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阳性病例随访制度
1.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青少年、育龄妇女特别是孕产妇及其家人对艾梅乙传播方式的认识,增强其“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促进健康行为,减少艾梅乙社会面的传播。对艾梅乙感染者加强避孕指导和咨询,帮助孕产妇制订适宜的家庭生育计划,减少非意愿妊娠和疾病传播。
2.为所有孕产妇(包括流动人口)尽早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与咨询服务。在初次产前检查时,告知预防母婴传播相关信息,提供适宜、规范的检测,并依据结果提供后续咨询。
3.为感染孕产妇提供规范的孕产期保健服务,严格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将符合条件的感染孕产妇纳入“紫色”妊娠风险分级,落实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加强孕期全程随访,动员感染孕产妇配偶/性伴进行相关检测。
4.根据预防艾梅乙母婴传播干预服务措施,对需要干预的孕妇及时实施预防母婴传播的干预措施,并做好后续的监测。
5.尽早确定分娩医院,及时到医院待产;接诊医师对入院孕妇、接诊助产士对入产房的孕妇详细询问病史,追溯艾梅乙检查结果,对孕期未行艾梅乙检测的孕妇开具“艾梅乙快速检测”,并追踪结果。
6.对没有剖宫产指征的艾梅乙感染孕产妇提倡自然分娩,避免将感染作为剖宫产指征。
7.分娩过程中严格操作规程,提供安全的助产服务,尽量避免可能增加艾梅乙母婴传播危险的会阴侧切、人工破膜、使用胎头吸引器或产钳助产、宫内胎儿头皮监测等损伤性操作。严密观察并积极处理产程,尽可能减少新生儿接触母亲血液、羊水及分泌物的时间和机会,减少在分娩过程中传播艾梅乙的几率。
8.医务人员严格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切实做好预防职业暴露工作;发生艾梅乙职业暴露时,严格按照“早发现、早处理、早报告、早评估、早服药、定期随访”的原则进行处理。